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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《汉书.平帝纪》:"夏,皇后见于高庙,加安汉公号曰'宰衡'。"颜师古注引应劭曰:"周公为太宰,伊尹为阿衡,采伊周之尊以加莽。"后以指宰相。 2.作动词。指为相。
(1).《汉书·平帝纪》:“夏,皇后见于 高庙 ,加 安汉公 号曰‘宰衡’。” 颜师古 注引 应劭 曰:“ 周公 为太宰, 伊尹 为阿衡,采 伊 周 之尊以加 莽 。”后以指宰相。 北周 庾信 《哀江南赋》:“宰衡以干戈为儿戏,縉绅以清谈为庙略。” 唐 李白 《书怀赠南陵常赞府》诗:“赖得契宰衡,持钓慰风俗。” (2).作动词。指为相。 宋 何薳 《春渚纪闻·李右辖抑神致雨二异》:“以公异日当宰衡天下,故敢求决于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