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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犹笃信。 2.尊重信义。
(1).犹笃信。《逸周书·太子晋》:“君有广德,分任诸侯而敦信。” (2).尊重信义。《续资治通鉴·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》:“ 雄州 奏 辽 改筑 新城 。帝谓辅臣曰:‘ 景德 誓书有无创修城池之约,今此何也?’ 陈尧叟 曰:‘彼先违誓修城,亦此之利也。’帝曰:‘岂若遗利而敦信乎?宜令边臣詰其违约,止之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