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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告发罪行。 2.宣布罪状。 3.请罪。谓犯有罪过,请予处分。后常用为表示歉意的谦辞。
[apologize] 交际上的谦辞,表示情有未恰、理有未安的意思 正刑之轻重,徒以上囚,则呼与家属告罪,阅其服否。——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 自知欠妥,急忙告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