丧服第十一
丧服第十一
丧服,斩衰裳,苴絰杖,绞带,冠绳缨,菅屦者。诸侯为天子,君,父为长子,为人后者。妻为夫,妾为君,女子子在室为父,布总,箭笄,髽,衰,三年。子嫁,反在父之室,为父三年。公士、大夫之众臣,为其君布带、绳屦。
疏衰裳齐,牡麻絰,冠布缨,削杖,布带,疏屦三年者,父卒则为母,继母如母,慈母如母,母为长子。
疏衰裳齐,牡麻絰,冠布缨,削杖,布带,疏屦,期者,父在为母,妻,出妻之子为母。出妻之子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。父卒,继母嫁,从,为之服,报。
不杖,麻屦者。祖父母,世父母,叔父母;大夫之适子为妻,昆弟;为众子,昆弟之子;大夫之庶子为适昆弟适孙。为人后者,为其父母,报。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、昆弟之为父后者,继父同居者,为夫之君。姑、姊妹、女子子适人无主者,姑、姊妹报。为君之父、母、妻、长子、祖父母。妾为女君。妇为舅姑,夫之昆弟之子。公妾、大夫之妾为其子。女子子为祖父母。大夫之子为世父母、叔父母、子、昆弟、昆弟之子,姑、姊妹、女子子无主者,为大夫命妇者,唯子不报。大夫为祖父母、适孙为士者。公妾以及士妾为其父母。
疏衰裳齐,牡麻絰,无受者。寄公为所寓,丈夫、妇人为宗子、宗子之母、妻,为旧君、君之母、妻,庶人为国君;大夫在外,其妻、长子为旧国君;继父不同居者,曾祖父母,大夫为宗子,旧君。曾祖父母为士者如众人,女子子嫁者、未嫁者为曾祖父母。
大功布衰裳,牡麻絰,无受者:子、女子子之长殇、中殇,叔父之长殇、中殇,姑、姊妹之长殇、中殇,昆弟之长殇、中殇,夫之昆弟之子、女子子之长殇、中殇,适孙之长殇、中殇,大夫之庶子为适昆弟子之长殇、中殇,公子之长殇、中殇,大夫为适子之长殇、中殇。其长殇皆九月,缨絰;其中殇,七月,不缨絰。
大功布衰裳,牡麻絰缨,布带,三月。受以小功衰,即葛,九月者:姑、姊妹、女子子适人者,从父昆弟;为人后者为其昆弟,庶孙;适妇,女子子适人者为众昆弟;侄丈夫妇人,报。夫之祖父母、世父母、叔父母,大夫为世父母、叔父母、子、昆弟、昆弟之子为士者;公之庶昆弟、大夫之庶子为母、妻、昆弟,皆为其从父昆弟之为大夫者;为夫之昆弟之妇人子适人者;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;女子子嫁者、未嫁者,为世父母、叔父母、姑、姊妹,大夫、大夫之妻、大夫之子、公之昆弟为姑、姊妹、女子子嫁于大夫者,君为姑、姊妹、女子子嫁于国君者。
繐衰裳,牡麻絰,既葬除之者。诸侯之大夫为天子。
小功布衰裳,澡麻带絰,五月者。叔父之下殇,适孙之下殇,昆弟之下殇,大夫庶子为适昆弟之下殇,为姑、姊妹、女子子之下殇,为人后者为其昆弟、从父昆弟之长殇,为夫之叔父之长殇;昆弟之子、女子子、夫之昆弟之子、女子子之下殇;为侄、庶孙丈夫妇人之长殇;大夫、公之昆弟、大夫之子,为其昆弟、庶子、姑、姊妹、女子子之长殇;大夫之妾为庶子之长殇。
小功布衰裳,牡麻絰,即葛,五月者。从祖祖父母,从祖父母,报;从祖昆弟,从父姊妹、孙适人者,为人后者为其姊妹适人者,为外祖父母;从母,丈夫妇人报;夫之姑、姊妹,娣、姒妇,报;大夫、大夫之子、公之昆弟为从父昆弟,庶孙,姑、姊妹、女子子适士者;大夫之妾为庶子适人者;庶妇;君之父母、从母;君子子为庶母慈己者。
缌麻,三月者。族曾祖父母,族祖父母,族父母,族昆弟;庶孙之妇,庶孙之中殇;从祖姑、姊妹适人者,报;从祖父、从祖昆弟之长殇;外孙,从父昆弟侄之下殇,夫之叔父之中殇、下殇;从母之长殇,报;庶子为父后者,为其母;士为庶母;贵臣、贵妾;乳母,从祖昆弟之子,曾孙,父之姑,从母昆弟,甥,婿,妻之父母,姑之子,舅,舅之子;夫之姑姊妹之长殇;夫之诸祖父母,报;君母之昆弟;从父昆弟之子长殇,昆弟之孙之长殇,为夫之从父昆弟之妻。
记。公子为其母,练冠,麻,麻衣縓缘;为其妻,縓冠,葛絰,带,麻衣縓缘。皆既葬除之。大夫、公之昆弟,大夫之子,于兄弟降一等。为人后者,于兄弟降一等,报;于所为后之子、兄弟,若子。兄弟皆在他邦,加一等。不及知公母,与兄弟居,加一等。朋友皆在他邦,袒免,归则已。朋友,麻。君之所为兄弟服,室老降一等。夫之所为兄弟服,妻降一等。庶子为后者,为其外祖父母、从母、舅,无服。不为后,如邦人。宗子孤为殇,大功衰,小功衰,皆三月。亲,则月算如邦人。改葬,缌。童子,唯当室缌。凡妾为私兄弟,如邦人。大夫吊于命妇,锡衰。命妇吊于大夫,亦锡衰。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,妇为舅姑,恶笄有首以髽。卒哭,子折笄首以笄,布总。
妾为女君、君之长子,恶笄有首,布总。凡衰,外削幅;裳,内削幅,幅三衣包。若齐,裳内,衰外。负,广出于适寸。适,博四寸,出于衰。衰,长六寸,博四寸。衣带,下尺。衽,二尺有五寸。袂,属幅。衣,二尺有二寸。祛,尺二寸。衰三升,三升有半。其冠六升。以其冠为受,受冠七升。齐衰四升,其冠七升。以其冠为受,受冠八升。繐衰四升有半,其冠八升。大功八升,若九升。小功十升,若十一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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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礼简介
中国古代记载典礼仪节的书。简称《礼》,亦称《礼经》、《士礼》。《仪礼》是记载古代礼仪制度的著作,与《周礼》、《礼记》合称“三礼”。《仪礼》文字艰涩,内容枯燥,治史者对它望而生畏。但本书是“三礼”中成书较早的一部,据考古材料及古文献所知,商、周统治者有名目繁多的典礼,其仪节日益繁缛复杂,非有专门职业训练并经常排练演习者,不能经办这些典礼。儒生掌握的可能创行于西周并在春秋以后更加通用的各种仪节单,经不断排练补充,整齐厘订,成为职业手册。他们要为天子、诸侯、士大夫举行各种不同的礼,因此保存的仪节单很多,曾有“礼仪三百,威仪三千”的记载。但传到汉代只剩了十七篇,包括冠、婚、丧祭、朝聘、射乡五项典礼仪节,由高堂生作为专供士大夫阶层施行的“士礼”传授,称作《礼经》,为“五经”之一。汉宣帝时,以戴德、戴圣、庆普三家所传习的《礼经》立于学官,当时属今文经(见经今古文学)。不久在鲁境又出现《礼古经》,其除有十七篇外,多“逸礼”三十九篇,但未传下。今文经传至西汉末,有戴德、戴圣、刘向三个篇次不同的本子。汉末郑玄用刘向接尊卑吉凶次序编排之本作注,并记明今古文之异同。今只有此本传下。该书至晋代始称《仪礼》,当时门阀为宗法需要,特重其中详定血统亲疏的《丧服》诸篇,出现了不少有关著作。唐贾公彦撰《仪礼疏》十七卷,南宋时与郑注合刊为《仪礼注疏》。当北宋熙宁(1068~1077)中一度废《仪礼》不为经,元祐(1086~1094)间又恢复。历宋、元、明,续有不少研究著作。清代研究者有十余家,以胡培翚《仪礼正义》为世所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