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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南朝会稽郡兴修水利的捐税。会稽郡本有民间自行摊派工料兴修水利的办法,齐武帝永明二年,太守王敬则将此项物力折钱收归官府,成为南齐杂税之一。
南朝 会稽郡 兴修水利的捐税。 会稽郡 本有民间自行摊派工料兴修水利的办法, 齐武帝 永明 二年,太守 王敬则 将此项物力折钱收归官府,成为 南齐 杂税之一。 南朝 齐 萧子良 《谏敛塘役钱启》:“臣昔忝 会稽 ,粗闲物俗,塘丁所上,本不入官……今郡通课此直,悉以还臺,租赋之外,更生一调。致令塘路崩芜,湖源泄散,害民损政,实此为剧。” 郭沫若 《中国史稿》第三编第八章第二节:“ 会稽 等郡的人民除负担正赋外,还要缴纳塘丁税,而政府却听任塘路崩芜,湖源泄散,而不加防修。”参阅《南齐书·王敬则传》。